根据扬州市江都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补助专项剩余资金(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通知》(扬江农发〔2025〕83号)文件精神,经主体申报,镇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审核推荐上报,并经专家组评审及局党委会研究,拟确定江都区大桥镇弘川家庭农场为2024年度秸秆离田收储利用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实施单位,拟补助资金48万元,现予以立项公示,公示期:2025年8月5日—8月11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14-86299496,附件:2024年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补助专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汇总表.docx扬州市江都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8月5日【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