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5年泉州市标准化工作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与对象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但还未申报的符合补助条件的标准化工作项目,包括:(一)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福建省(含泉州市)地方标准制修订主导单位,团体标准制定的主导单位,(三)承担组建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福建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的单位,二申报材料(一)泉州市标准化工作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见附件),(二)申请国际标准研制专项补助的,应提交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参与制定相关国际标准的有效证明材料,申请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研制专项补助的,(三)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福建省(含泉州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属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海洋高新、新能源汽车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业态领域以及涉及食品安全的,(四)申请承担组建国家/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补助经费的单位,应提交国家标准委/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成立该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的文件,三申报程序2025年泉州市标准化工作项目资金补助按照属地原则,四工作要求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及时组织辖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申报,登录平台管理系统对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附件泉州市标准化工作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扫描下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