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科〔2025〕287号各区科(经)委,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上海市科普基地管理办法》,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决定开展2025年新增市级科普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符合《上海市科普基地管理办法》(沪科规〔2024〕8号)有关申报要求,选择申报示范性科普场馆、基础性科普基地、网络平台类科普基地或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的单位,可申请认定上海市科普基地,申报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的,原则上一家高校或科研院所申报数量不超过1个,二、申报流程1.申请人通过“一网通办”在线申报市级科普基地认定,网上申报起始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9:00,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16:30,各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申请材料,各区科技管理部门不予受理,受理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9:00至2025年9月2日16:30,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25年8月4日【相关附件】上海市科普基地管理办法.pdf【原文下载】关于开展2025年新增市级科普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