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技工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函〔2025〕75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省属技工院校:为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在技工教育改革发展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年6月24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山东省技工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山东省技工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咨询委员会”)是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设立的决策咨询机构,为全省技工教育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制定、发展规划、项目建设、质量评价等提供战略咨询、技术支持和智力服务,第四条咨询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技能人才培育、技工院校改革发展与产教融合、技工院校招生就业、职业技能竞赛、职业技能培训、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设和国际交流与合作等专业组别,第五条委员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聘任,第三章工作职责与委员聘任第六条咨询委员会主要职责(一)对技工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政策、重要改革、重点目标、重大课题等战略性、关键性和全局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论证评议,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技工教育改革发展等领域有突出贡献,3.委员在咨询、审议、调查研究等工作中,(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评议研究,第十条秘书处工作职责(一)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及时反映工作情况和委员建议,记录各推荐委员参与咨询评议、专题研究等工作的具体情况,根据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实际工作需求,秘书处根据咨询委员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