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动两岸标准共通试点建设工作,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对第一、二批试点开展评估工作,并向全省征集第三批两岸标准共通试点项目,各试点单位填写《两岸标准共通试点评估总结》与《两岸标准共通试点评估数据表》(详见附件1—4),试点单位持续推进试点工作,二、征集工作(一)试点目标通过两岸标准共通试点工作,提升两岸行业标准共通、打造全国两岸标准共通区域样板、促进两岸融合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填写《两岸标准共通试点申请表》(见附件5),可将推荐项目申请材料直接报送省市场监管局,2.任务下达省市场监管局研究确定后将下达试点任务,省市场监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组对试点项目进行评估,4.经验总结省市场监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总结试点工作成果,(四)其他事项请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试点项目征集工作,并于2025年8月25日前将推荐的两岸标准共通试点项目相关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附件:1.两岸标准共通试点评估总结2.两岸标准共通试点评估数据表3.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下达两岸标准共通试点项目的通知(闽市监标准〔2022〕147号)4.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下达第二批两岸标准共通试点项目的通知(闽市监标准〔2023〕175号)5.两岸标准共通试点申请表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7月29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