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5〕17号)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运输发〔2025〕13号)等文件精神,经车主申报,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初审,我局会同市公安交警部门、市商务部门联合复审后,确认本批次车辆66辆(仅报废25辆,报废并更新41辆)老旧运营货车符合报废更新资金补贴申报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2025年8月4日至8月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道路运输科,逾期视为无意见,敬请监督,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马正开路创业投资大厦11层1133室,联系人:苏童,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8月4日文件下载:附件.2025年防城港市老旧货车报废更新明细表(第三批).xls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