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培育特色专业镇发展资金“金融激励”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按照《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培育特色专业镇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省级培育特色专业镇发展资金金融激励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清徐老陈醋专业镇“金融激励”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公示如下:根据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培育特色专业镇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省级培育特色专业镇发展资金金融激励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县按照要求组织全县醋企业积极申报专业镇“金融激励”专项资金,2025年《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培育特色专业镇发展资金(金融激励部分)的通知》(晋财建〔2025〕22号)文件,对我县老陈醋专业镇下达“金融激励”贷款贴息资金473.87万元,特制定以下资金分配方案:一、资金来源清徐老陈醋专业镇金融激励专项资金来源于省级培育特色专业镇发展资金,分配至清徐老陈醋专业镇资金总额为473.87万元,二、贴息对象及条件贴息对象:已经向清徐县工信局提交2024年度省级培育特色专业镇发展资金“金融激励”专项申报材料,并上报省工信厅审核通过的9户企业:山西水塔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宝源老醋坊有限公司、山西生福醋业有限公司、山西省美和居老陈醋有限公司、山西不老泉食品有限公司、山西峪泉湖醋业有限公司、山西醋都鑫华调味品食品有限公司、山西省美锦醋业股份有限公司、清徐县奥林食品酿造有限公司,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的贷款贴息支持,9户企业的具体分配金额如下:1.山西水塔醋业股份有限公司94.774万元,6.山西不老泉食品有限公司7.5万元,四、资金拨付程序1.县工信局将拟贴息企业名单和金额报县政府审定后,醋企直接按照贴息后的利率进行付息;如企业已提前还清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