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2:1,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2:1,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投入专项资助经费不超过500万元,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2:1,申报主体要求:上海市企业方向4、具身智能驱动的船舶外板焊接机器人研究目标:针对船舶外板维修过程中的高空焊接场景,项目交付物:船舶外板焊接具身智能机器人1套(兼具行走和焊接功能),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2:1,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2:1,请申请人通过“上海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入“项目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