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办规〔2024〕11号,现就第二批重点支持的优质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条件标准申报重点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主导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须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1)2024年营业收入总额超5000万元,(3)知识产权数量条件满足其中之一:拥有2项(含)以上已授权的Ⅰ类知识产权,如2024年实际经营情况未达到重点企业条件,(五)近三年未发生下列情况1.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工商注销、连续停产6个月以上、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二、申报流程(一)网络申报企业使用法人账户登录厦门市企业服务总门户“慧企云”平台(网址:www.xmsme.cn),点击“重点支持的优质中小企业申报”,核实企业信息后按要求填写信息并提交《厦门市重点支持的优质中小企业基本信息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二)网络申报材料要求(附件上传)1.《厦门市重点支持的优质中小企业基本信息表》(系统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草稿”,10.近三年获得省级科技奖励证明材料(如有,预计于2025年10月由市工信局公布第二批重点支持的优质中小企业名单,厦门市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协会协助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具体受理,四、联系方式(一)咨询受理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创新与创业服务部:2233621、2211821、2296871厦门市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协会:2098276、2119067(二)责任处室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2896792附件:1.厦工信规〔2024〕3号文2.厦门市重点支持的优质中小企业基本信息表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8月1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