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起草了《福田区产业人才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福田区政府办公室于2016年12月23日发布《福田区产业人才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并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实现对福田区企业和社会组织的人才住房保障,我局起草了《福田区产业人才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深建规〔2013〕10号),区住房建设局发布配租通告,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并编制本部门拟配租名录,日常配租的房源筹集方式和分配流程为:因承租人才住房的企业(以下简称承租单位)情况变更、退租、租赁期满但未续租等情况出现的空置房源实行日常配租,由区住房建设局组织人才住房分配,《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向公众和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并反馈采纳情况,区住房建设局筹集和统筹房源,由区住房建设局组织人才住房日常配租工作,区住房建设局根据本年度各部门反馈人才住房需求信息及各行业对福田经济发展情况,区住房建设局不予纳入配租范围”的更为严格的监督管理规定,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