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管公有住房承租人符合房改条件的,(二)申请承租直管公有住房的拟承租人应当提供以下材料(校验原件):1.《萧山区直管公有住房租赁申请表》,应由区住建局通知解除租赁关系并收回直管公有住房使用权,相关承租人确有需要继续承租直管公有住房且愿意按市场价缴纳租金的,七、更名及公私混合产处置(一)直管公有住房可申请办理承租人户名变更的情形:1.原承租人已死亡,由房屋所有人申请登记发证:1.直管公有住房承租人符合房改条件的,2.直管公有住房不符合房改条件的,八、使用权有偿转让(一)直管公有住房使用权有偿转让是指直管公有住房承租人经区住建局同意后,直管公有住房使用权有偿转让后的房屋产权性质不变,直管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的受让人应当重新签订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不得有偿转让直管公有住房使用权:1.转让人未取得直管公有住房租赁的合法手续,(五)直管公有住房使用权有偿转让办理程序:1.申请:直管公有住房承租人在直管公有住房使用权有偿转让前,转让双方当事人向区住建局提交原租赁凭证、直管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协议、《萧山区直管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申请审批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同时应按以下类型区别处理:1.直管公有住房:符合本办法承租条件的承租人,直管非住宅公房征收以置换房屋补偿的按相关文件精神重新进行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