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石县2023年—2025年度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公告各乡镇涉农站所、各有关涉农经营主体: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发〔2024〕42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优化省级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资金部分政策的通知》(晋农发〔2024〕150号)等文件要求,用于支持我县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均可申报,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其中为进一步促进肉牛奶牛产业稳定发展,将养殖主体正常生产经营产生的贷款全部纳入贴息范围,除肉牛奶牛产业以外的设施农业贷款贴息,(除肉牛奶牛贷款外,全县范围内统筹,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贷款金额不能低于全部贷款金额的80%)同步开展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贷款贴息工作,在2023、2024、2025年度所支付的贷款利息予以补贴,四、贴息期限对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获得的贷款按年度进行相应贴息,对同一个主体的同一笔贷款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五、贴息标准建设主体当年累计获得的各级财政贷款贴息奖补资金总和折算成贴息比例后(省农担公司贴息奖补资金折算贴息比例扣除向贷款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比例不得高于LPR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