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泾川县实施稳岗惠民政策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一)返还对象2024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二)返还条件及标准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大型企业按本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三)注意事项1.稳岗返还资金仅限用于企业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3.政策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二、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一)补贴范围,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省内技能等级评价机构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四)注意事项1.符合条件申领人员可在证书核发之日(以发证日期为准)起12个月内申领技能提升补贴,2.企业在职人员的证书须在在职期间取得,不得重复享受技能提升补贴,已持有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或享受相应补贴的,对取得《2025年甘肃省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指导目录》发布的职业(工种)相关技能人员证书的,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继续按照《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执行,即: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人员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