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乡村振兴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异地搬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乡振发〔2021〕3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扶贫办〔2018〕34号)文件精神,为改善搬迁农户生产生活条件,拓宽增收渠道,经村申报、乡镇审核、业务部门实地察看,拟对永昌街道后胡村上龙头自然村、诸葛镇马塘村姚岗自然村、水亭乡金印村包坞自然村异地搬迁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9日,公示期间,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乡村振兴局反映,联系科室:乡村振兴协调科联系地址:横山路505号联系电话:88893516附件1:2025年异地搬迁项目基本情况.doc兰溪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