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1年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工作的通知》(粤交综运字〔2022〕247号)及省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工作的通知》(粤交综运函〔2019〕30号)要求,现将2021年度全市及各县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5月26日~6月1日),如有异议或疑问,可向河源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762-3292475,附件:2021年度河源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估表.xls河源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