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用水设施、设备等情况制定节水方案,建设单位应将通过审查的“节水措施方案”“节水设施设计篇章”“节水设施施工图”报送县水利局备案,节水设施设计篇章包括用水计量设施、非常规水资源利用设施、节水型器具和设备、节水工艺和技术、重复用水设施等,建设单位在报送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当包括节水措施方案,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设计前编制节水措施方案,第八条节水设施标准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有关标准、规范执行,应当建设安装循环用水洗车设备等再生水利用设施,第九条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的审核程序如下:(一)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附节水设施建设方案,(二)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须具有独立的“节水设施设计”章节,(三)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节水设施的设计进行施工,第十条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节水设施的设计图进行施工,第十一条在建未竣工项目应按上述标准配套建设节水设施,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项目批准部门要求限期完成节水设施配套建设,未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或者节约用水设施经验收不合格的,第十五条建设项目节水措施未按规定建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