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开展贵州能源大方2×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征收土地工作,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贵州能源大方2×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征收范围为大方县顺德街道小路社区、新铺社区、小屯乡大田村、理化苗族彝族乡金鸡村范围内,二、土地现状贵州能源大方2×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征收土地总面积69.6203公顷,三、征收目的征收土地用途为贵州能源大方2×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该项目用地涉及的大方县顺德街道、小屯乡执行第一区域征地补偿标准,涉及的理化苗族彝族乡执行第二区域征地补偿标准,其标准为耕地42550元/亩,耕地以外的农用地18500元/亩,建设用地18500元/亩,五、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该项目用地征地安置对象为所有涉及被征地农户,安置途径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的方式进行,按照我县人民政府对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户采取社会保障安置措施,六、提出意见的时间、地点、方式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认为公告内容与征地相关事宜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七、办理补偿登记的时间、地点、方式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权属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办理土地补偿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