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措施的通知》(泰政发〔2022〕40号)及《泰顺县财政局关于落实国有土地房产租金减免有关事项的通知》(泰财政〔2022〕14号)有关规定,现将国有房产租金减免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年5月26日起到2022年6月2日(5个工作日),一、减免对象承租我中心国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服务业领域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二、减免标准租金减免期为2022年第二季度,共计3个月,三、减免方式当期租金还未收取的,减免金额直接扣减当期租金,已经收取的,优先在下一期租金中抵扣,对2022年第二季度租赁到期的,则采取直接退还租金的方式,公示附件:土地房产租金减免情况统计表(1).xlsx泰顺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