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财政所:为支持你乡农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宁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宁财农指〔2022〕12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10万元(田头洋村林下经济项目),款列“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预算科目,项目资金拨付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请你乡督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管理与验收工作,在项目验收后及时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请在收到资金文件的15日内将绩效目标表抄送县财政局,同时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附件: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柘荣县财政局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