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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5年来宾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宾市人民政府 | 2025-06-26
支持企业科技特派员担任项目负责人,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可包括外籍在职人员),所负责承担在实施(合同约定时间内)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项,逾期未结题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项,3.项目组成员中属于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所占比例原则上应达到90%以上,(七)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申报时原则上要按申请财政资金与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1:3比例配套项目经费,申报时原则上要按申请财政资金与自筹资金不低于1:1比例配套项目经费,(九)科技支撑项目原则上每个项目资助不高于20万元,(十一)限项申报(本年度),同一名同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项目数原则为1项,(十二)2017年以来有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结题的牵头单位原则上不得作为第一申报单位申报新的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其项目负责人或主持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持人申报新的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8月1日至8月8日(工作日8:00-12:00,二、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建设项目:方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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