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天津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创新主体,签署京津冀协同创新项目合作协议(协议签署日期在项目申报期内,各申报单位须按照不低于申请资助经费1:3的比例配套自筹资.(二)服务河北创新发展支持我市各类创新主体深化与河北省创新合作,2.第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天津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创新主体,签署京津冀协同创新项目合作协议(协议签署日期在项目申报期内,二、申报条件与要求(一)申报单位及申报人1.第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天津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创新主体,作为项目负责人或第一申报单位申请的项目,(七)其他重要要求及提示1.项目第一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4.项目申报单位(包括项目第一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为企业的,请通过市科技局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以下简称系统)在线完成,单位职工即可作为申报人进行注册并申报项目,项目需完成“申报书提交”和“单位审查通过”,局级主管单位审查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9:00至2025年9月3日17:00,建议各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完成“申请书”提交和“单位审查通过”后及时与局级主管单位联系完成局级主管单位审查,市科技局通知立项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签订《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