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重点产业领域人才专项奖励实施办法》(沪经信规范〔2022〕11号)于2024年12月到期,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实践,更好发挥人才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我委会同相关部门在政策绩效评价、公开征询意见基础上,修订形成新一轮《上海市重点产业领域人才专项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再次面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欢迎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公示日期: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4日联系人:陈琰联系电话:23117610电子信箱:chenyan@sheitc.sh.gov.cn,附件:《上海市重点产业领域人才专项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5年7月29日附件:上海市重点产业领域人才专项奖励实施办法.doc[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