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农业农村部门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件要求,为了高质量实施好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经研究决定对我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进行认定,扎实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培训机构认定工作,二、认定条件申请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成立3年及以上,6.自愿在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指导、监管下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任务,三、申报材料1.《2025年区级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详见附件),2.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材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培训场地等硬件条件证明材料,6.市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社会性机构的认定文件,四、认定程序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实地考察、择优初步认定,并对认定的培训机构面向社会公示,六、受理部门九江市柴桑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柴桑区渊明大道7号,区农业农村局帮扶股)七、联系方式0792-6816473(黄)附件:2025年区级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九江市柴桑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年7月24日2025年区级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申报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主营业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培训负责人联系电话单位类别可培训人数培训经验师资情况教学场所设施设备实训基地保障条件教学管理后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