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企业:根据《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扶持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江市监规字〔2025〕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申报“个转企”扶持资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扶持资金,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一)原个体工商户在2019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在我市成立,(二)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转型升级为企业,(三)自转型升级为企业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前,(四)个体工商户在转型升级为企业后,(七)原个体工商户和转型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状态)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二、申报、审核程序(一)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8月15日前根据《通知》要求对企业进行筛查,核实后确定符合扶持资金申请条件的转型企业名单,并通知企业在8月16日至8月31日期间登录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平台网址:http://jht.jiangmen.gov.cn/#/home)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提交《江门市“个转企”扶持资金申请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在9月30日前完成企业申报资料审核,同时将《江门市“个转企”扶持情况汇总表》《江门市“个转企”扶持资金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报市局登记注册科,附件:1.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扶持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江市监规字〔2025〕1号)2.江门市惠企利民平台操作手册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