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市科学技术奖授予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等方面做出创造性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第八条《奖励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并创造一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或者对维护国家安全做出一定贡献”是指候选者在国家战略需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创新中取得标志性原创成果,作为市科学技术奖被提名成果完成人的须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其主要科学技术内容不得再次被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其主要科学技术内容不得再次被提名宁波最高科学技术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青年科技创新奖,第四十五条宁波最高科学技术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青年科技创新奖候选者通过形式审查参加评审、最终未获奖的,第四十八条被提名为宁波最高科学技术奖的个人或团队、自然科学奖和技术发明奖成果的所有完成人、科学技术进步奖成果的前三名完成人、青年科技创新奖的个人,可以被提名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候选者,第五十五条奖励办公室负责市科学技术奖行业评审和综合评审等具体组织工作,第五十六条宁波最高科学技术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和青年科技创新奖单独进行行业评审,其主要职责是:(一)对市科学技术奖提名、评审、异议处理等工作进行监督,终止评审的异议项目如再次以相同科学技术内容提名市科学技术奖,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市科学技术奖的提名、评审和异议处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第七十二条对在市科学技术奖提名、评审活动中违反《奖励办法》及本细则有关规定的个人、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