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补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公示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的通知》(鲁人社规〔2019〕13号)规定,经初步审核,拟办理13名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业务,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期从2025年7月28日至8月1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2025年8月4日18点前,向五莲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稽核和社会化服务科举报,举报人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举报电话:0633-5667798,附件:补缴基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名单及有关情况.xlsx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7月28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