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为了提高企业设备更新的积极性,现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技术改造设备更新补助(第二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应当为在本市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2.2025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期间申报单位设备更新投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二、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和标准技术改造设备更新支持比例不超过核定设备更新投入的10%,项目验收后拨付剩余资金,登陆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zxzj.sheitc.sh.gov.cn)(以下简称“平台”)进行线上申报,各主管部门负责推荐本区域内企业设备更新项目,所推荐设备更新企业需由各主管部门行文上报,对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关内容的申报材料,各主管部门应予以退回或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在限定时间内补齐后,四、监督管理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技术改造设备更新专项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委或我委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2.申报企业通过“平台”在线填写项目信息表、编写申请报告(“平台”下载模板)、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按“平台”附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