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沪经信智〔2025〕502号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科学智能“百团百项”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单位:为加快推动以人工智能引领科研范式变革,推动形成一批科学智能前沿原创性示范成果,推动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组织AI科学家、领域科学家、工程师组成的协同创新团队,2.项目申报单位须为项目的建设者及产权拥有者,4.项目团队成员应由AI科学家、领域科学家、工程师三类人才共同组成,五、申请材料及要求(一)申报材料1.项目建设方案(见附件3),3.申报单位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项目牵头的AI科学家、领域科学家个人介绍及相关获奖证明,申报前6个月每月度财务报表(联合申报单位(如有)请同步提交),联合申报单位(如有)请同步提交,8.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6),9.企业法人代表与项目负责人信用查询授权书(见附件7),七、联系方式(一)申报咨询市经济信息化委人工智能处梅老师23119346金老师23117641市经信发展研究中心王老师60801154(二)技术支持电话:60801111-2电子邮件:zxzj@sheitc.sh.gov.cn八、其他事项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2025年上海市科学智能“百团百项”专项申报事宜,附件:1.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一网通办”专项资金企业用户服务操作说明2.关于关联“法人一证通”及加盖电子印章的事项说明3.上海市科学智能“百团百项”专项建设方案编制大纲4.在职证明5.科学智能“百团百项”专项联合申报协议6.项目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书7.关于查询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委托授权书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5年7月28日附件:智502附件.doc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