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度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5〕36号、苏农计〔2025〕18号)文件精神,现将泰州市2025年度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及区域绩效指标下达给你们,要按照《江苏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4号)和相关专项实施意见(实施方案)等规定执行,并及时将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及相关信息及时录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执行信息管理系统,财政部门要抓紧组织资金分配会商,要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对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项目、单位,要按照《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发〔2019〕6号)要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在预算执行中要严格对照区域绩效指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各地绩效目标评价情况与以后年度资金分配挂钩,各地要根据《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全链条管理的通知》(苏农计〔2025〕6号)等要求规范资金管理使用,严禁建设楼堂馆所、新形象工程等,附件:1-1.2025年度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下达明细表(政府性基金支出)1-2.2025年度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下达明细表(农林水支出)2-1.2025年度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区域绩效指标表(一)2-2.2025年度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区域绩效指标表(二)2-3.2025年度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区域绩效指标表(三)泰州市财政局泰州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6月25日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