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新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有关企业:为加快我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增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争创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做好培育工作,根据《柳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柳工信规〔2020〕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见附件1)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作一年以上,二、请各县(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根据《管理办法》中柳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条件,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三、请各有关企业填写《2025年柳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书》(见附件2),四、请各县(区)、新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收集、初审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于8月8日前行文推荐至我局,附推荐名单)报送至我局新兴产业科邮箱,附件:1.柳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试行)2.2025年柳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书3.2025年柳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7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及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新兴产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