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商务局、各参展企业:按照广交会组委会《关于第138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参展申请事宜的通告》(会业字〔2025〕382号)要求,依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办法》的规定,经研究,我团确定了《第138届广交会出口展线下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方案》,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7月30日,在公示期间内,如对本方案有异议的,请将书面意见反馈商务厅对外贸易处,相关意见经查证属实的,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至反映人或单位,受理单位:内蒙古商务厅对外贸易处电话:0471-6946796附件:138届广交会展位分配方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