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首次在自治区内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以及首次在乡镇及以下(不含城区、县城所在乡镇)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返乡入乡农民工,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经我中心审核,蒙山县泓达制衣厂(个体工商户)符合享受有关补贴条件,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金额共计5000元,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5年7月11日至7月17日),如对创业扶持补贴申请有异议,在公示期内邮寄或直接送达蒙山县就业服务中心(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群众如实反映一次性创业补贴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举报投诉联系人:县就业服务中心黄中安举报投诉联系电话:0774-6290728材料邮寄(送达)地址:蒙山县就业服务中心邮政编码:546700附件:蒙山县2025年第一批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公示表蒙山县就业服务中心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