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规社【2025】1号)文件第八条第三项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岗位补贴事项文件精神,小微企业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补贴标准为500元/人/月,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本季度有2家小微企业申请吸纳就业岗位补贴,吸纳2名就业困难人员,经局就业促进科和就业服务中心核查,确定有2家单位2名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5年07月21日-07月25日),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或市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援助部反映,联系电话: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0359-2089925市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援助部0359-2222571附件:2025年第二季度运城市本级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岗位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2025年第二季度运城市本级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岗位补贴汇总表,市保安服务公司人员花名册.xlsx小微企业申报汇总表.xls运城市就业服务中心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