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社厅、河北省财政通、河北省税务局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兜牢失业保障底线,通知明确助力企业稳定岗位,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继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至2025年底,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返还比例不超过3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失业保险保障惠民惠企政策,优化经办流程、精准发放资金,在审核发放过程中,采取“精准核算、社银发放”的方式,截至目前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的单位103户,巳发放返还金额6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