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度奉化区和美乡村建设任务的通知》(奉委农办〔2023〕18号)、《关于公布第四批未来乡村创建名单的通知》(浙农字涵〔2024〕136号)、《宁波市奉化区新时代美丽乡村分类创建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奉农〔2023〕43号)、《关于修订宁波市奉化区新时代美丽乡村分类创建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奉农〔2024〕89号)和《关于明确2024年度宁波市和美乡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甬农发〔2024〕15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和美乡村创建计划和项目进度,决定拨付“剡溪风情”、“四明诗路”风景线、第四批和第五批未来乡村项目部分补助资金共计912万元(详见附件),本次补助使用宁波资金713万元,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部分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甬财农〔2024〕1219号)文件,从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列支,列报2130126农村社会事业科目,本次补助使用奉化资金199万元,从2025年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美丽乡村项目中列支,列报“2120816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科目,请各有关镇(街道)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做好项目实施指导和后续管理,切实发挥项目实效,附件:2025年第二批和美乡村部分创建项目补助资金拨付明细表附件2025年第二批和美乡村部分创建项目补助资金拨付明细表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补助单位已预拨本次拨付宁波奉化宁波奉化1第四批未来乡村(2024-2025)江口街道张村0015002第五批未来乡村(2025-2026)西坞街道庙后周村0015003剡溪风情风景线(2023-2024)萧王庙街道3500500江口街道20064.1800溪口镇2680521204四明诗路线(2023-2024)溪口镇650023179713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