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街道社区发展中心: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25〕15号)、《南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南财资环指〔2025〕4号)文件精神,参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25〕13号)、《邵武市农业农村局邵武市财政局邵武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邵武市黄精产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邵农〔2025〕17号)文件要求,制定南平市闽江上游统筹生态廊道保护与绿色发展提升工程项目(林下中药材数字化生态种植及三产融合项目)的实施方案,附件:南平市闽江上游统筹生态廊道保护与绿色发展提升工程项目(林下中药材数字化生态种植及三产融合项目)实施方案邵武市农业农村局邵武市林业局邵武市财政局2025年7月22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南平市闽江上游统筹生态廊道保护与绿色发展提升工程项目(林下中药材数字化生态种植及三产融合项目)实施方案为推进2025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南平市闽江上游统筹生态廊道保护与绿色发展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邵武市中药材种植主体(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家庭林场、个人、村集体等)给予资金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任务密切相关的支出,一、建设内容(一)支持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对林下(含园地)相对集中连片(示范带)新种植黄精、淫羊藿等中药材20亩以上(含20亩),对种苗、肥料、劳力等生产投入给予最高不超过1800元/亩且不超过总投入的30%的资金补助,(二)生态种植环境设施的建设对提升中药材绿色生态种植环境设施的建设进行补助,补助资金不超过总投入的30%,(三)打造黄精高质量示范点对林下相对集中连片(示范带)整畦新种植黄精15亩以上(含15亩),黄精种苗总重量不低于120公斤/亩,符合以上要求的对种苗、肥料、劳力、设施等生产投入给予最高不超过6000元/亩且不超过总投入的50%的资金补助,(三)强化技术指导为确保南平市闽江上游统筹生态廊道保护与绿色发展提升工程项目(林下中药材数字化生态种植及三产融合项目)的顺利实施,邵武市农业农村局、邵武市林业局、邵武市财政局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技术指导及项目验收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