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博士后培养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沈人社发〔2022〕26号)规定,经区人社审核,现对皇姑区拟享受2025沈阳市博士后培养工程资助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7月24日-2025年7月30日对公示人员如有异议,请于7月30日下班前向皇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书面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24-86264370皇姑区2025沈阳市博士后培养工程人员名单.pdf沈阳市皇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局2024年7月24日编辑:商德志校对:杜炜审核:唐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