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怡和园老年护理院符合享受医养结合待遇的人员名单公示(第八批)根据《关于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范围的试行意见》(合人社秘〔2016〕70号),经庐江县怡和园老年护理院对参保人员入院情况进行初审,县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鉴定复审,现对庐江县怡和园老年护理院第八批符合享受医养结合待遇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至7月14日,公示期3天,社会各界人士对公示的名单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反映(受理电话0551-87338297),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塔山路266号邮编:231500附件:庐江县怡和园老年护理院第八批符合享受医养结合待遇的人员名单庐江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2025年7月10日庐江县怡和园老年护理院第八批符合享受医养结合待遇的人员名单序号房号姓名性别主要疾病身份证监护人1101欧兴云男脑梗死,高血压3426221958****4051张磊2110张永安男左腿截肢3426221936****7359张跃武3202乐声秀女脑梗死,偏瘫,原发性高血压3426221941****8549施年中4217繆能美女脑梗塞后遗症,恶病质3426221945****2502周继兵5216黄家珍女脑梗死,高血压2级3426221935****0503叶明义6212江世珍女精神分裂症3426221951****8466叶庆林7208顾以美女高血压2级,脑梗死3426221936****3605高江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