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租赁用途要求1.租赁房地产的用途须符合“一、出租标的情况”中的租赁用途,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地产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首期租金在合同签订之日后5日内一并交于出租方,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六、承租条件1.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地产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承租人对租赁房地产进行装修、装潢时,给产权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地产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5日内交还产权人,8.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产权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须明确租赁房屋业态(不得违背出租公告要求),并在合同中具体注明,中标人应自签收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与出租人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