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发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援企稳岗促就业力度,我区拟启动2025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一、关于返还对象及标准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劳务派遣单位需主动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稳岗返还(详情见附件1、附件2),所有企业须在社保系统内自行完善“单位规模、银行账号(退款银行)、单位经办人”等相关信息,以免影响稳岗返还资金拨付,将稳岗返还资金直接拨付至其在社保系统的退款银行账户,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三、关于资金用途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企业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四、联系方式联系人:沙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援助股联系电话:0716—8817712、8817708附件:1.沙市区2025年稳岗返还业务流程2.沙市区劳务派遣单位申请稳岗返还服务指南3.稳岗返还资金拨付和使用凭证说明4.沙市区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申请表5.沙市区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资金分配汇总表6.请求劳务派遣公司协助申领稳岗返还的报告7.沙市区劳务派遣单位享受稳岗返还员工名录荆州市沙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