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和《关于开展合肥市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合肥经开区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全流程网上办理,广大科技型企业对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企业提交材料的受理截止日期为9月30日,二、组织入库审核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6月30日—9月30日期间在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申报,区经发局(科技局)于每月5日前完成辖区内上月申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信息的形式审查工作,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市科技局,参评企业须做好核查材料留存:1.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3.过去三年曾有严重违法失信、撤销入库编号等情况的企业,三、开展集中抽查市科技局年底开展对入库企业集中随机抽查,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组织对全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申请材料核验,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提请撤销编号,四、加强日常管理区经发局(科技局)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初审推荐责任,对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入库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