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研究院、广州市电化教育馆,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广州市少年宫、广州市社会福利院附属特殊教育学校: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基础教育系统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第四批培养对象期满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开展了基础教育系统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第四批培养对象期满评价工作,经培养对象自评、培养机构评价、所在单位评价、区教育局评价、专家评价等环节,形成最终期满评价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通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请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的方式反映,反映情况时要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电话号码,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联系电话:83489216,附件:基础教育系统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第四批培养对象期满评价结果.xlsx广州市教育局2025年7月21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抄送: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