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省2024年度页岩气开发利用中央补贴资金绩效开展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一)中央下达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支付预算:根据《财政部关于预拨2024年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并清算2023年资金的通知》(财建〔2024〕144号),实际预拨我省2024年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27725万元,(二)省内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贵州省财政厅会同贵州省能源局根据有关规定及企业报送情况,印发《省财政厅省能源局关于预拨2024年中央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并清算2023年资金的通知》,并将该指标下达至贵州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奖补资金3551万元),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2024年财政部预拨我省页岩气开发利用奖补资金5364万元,按照《财政部关于预拨2024年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并清算2023年资金的通知》(财建〔2024〕144号)要求,贵州省财政厅会同贵州省能源局及时全额预拨了2024年度中央页岩气奖补资金,(其中:贵州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页岩气开发利用量25410.03万立方米,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页岩气开发利用量4193.88万立方米、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油气分公司页岩气开发利用量3604.95万立方米),财政部下达绩效目标为2024年全省页岩气开采利用量32719万立方米、采暖季页岩气利用量占全年页岩气比例大于30%,我省2024年页岩气开发利用量为33208.86万立方米,超额完成国家财政部下达我省页岩气开采利用量32719万立方米的绩效目标,附件:贵州省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页岩气)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表(2024年度).docx贵州省能源局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