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赣财农〔2017〕32号)和《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赣农明〔2021〕6号)工作要求,县农业农村局对我县2024年符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有关养殖场(户)的数量及补助金额进行了核定,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8日,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7月28日前向万安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796-5705223,附件:公示表2024年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发放.xlsx万安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