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一、项目概况1.审计内容:对新村街道办事处所辖村“两委”、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2024年任职期间(届中、届满或离任)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收支、资产管理、经济业务情况、内部控制及以往年度审计报告整改情况等方面,同时对两个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子公司(17家)同一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2个月内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并提交审计报告,2.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相关审计资质证书,4.拥有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的相关经验,近三年内至少完成过10个类似审计项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5.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并具有10年以上审计工作经验,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及工作履历证明,三、提交材料要求及方式1.提交时间: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6日,重点突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相关情况,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执业证书、资质证书、依法纳税和社保资金记录等),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相关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