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榜单位登录合肥科技服务信息平台(http://stmis.hfkczx.com/),选择“揭榜挂帅类项目”进行任务书填报(项目任务书绩效指标应当不低于早前提交的项目申报书中相应内容),并于附件中上传:1.项目合作单位协议,4.财务系统专账截屏(发榜单位与揭榜单位均应按照规范建立财务专账、单独核算财政资金与自筹资金),5.支付凭证(发榜单位向揭榜牵头单位拨付资金原则上不低于揭榜金额的30%),6.发票(揭榜单位开具的发票原则上应为“*研发和技术服务*技术开发费”),县区科技部门应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一是比对审核项目任务书与申报书中相关内容,重点审核项目任务书中的绩效指标是否低于项目申报书中相应内容、发榜单位和揭榜单位是否有关联关系等,重点审核合作协议内容是否为技术开发、支付金额是否不低于揭榜金额的30%、发票类别是否为“*研发和技术服务*技术开发费”等,主管处室应对相关材料进行二次审核,由县区科技部门于2025年7月31日前统一送至市科技局主管处室,发榜单位要落实好科研项目实施和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主体责任,负责高端装备及新材料(除节能环保)、空天技术、先进光伏及新型储能、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除软件及人工智能)、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领域项目,附件1:2024年合肥市重大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清单.xlsx附件2:2024年合肥市关键技术研发“揭榜挂帅”项目清单.xlsx附件3:企业研发准备金内部制度建议提纲.doc附件4:企业主要研发项目备案表.xls合肥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