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对2022年全省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了认真研究,拟调整省级常设项目1项、调整省级工作部门常设项目3项、设立市级党委和政府项目24项、设立县级党委和政府项目35项,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加强监督管理,从严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现对相关表彰项目进行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2年6月1日前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向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电话:024-22959131传真:024-22959142辽宁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