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指引的通知》(粤涉农办〔2021〕1号)及《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粤财农〔2020〕106号)文件要求,我县对照各项考评指标,认真开展自评工作,现对我县2021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自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5月26日至5月30日,共5天,公示期间,任何个人或单位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东源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异议申请(联系地址:东源县建设一路东源县财政局农业农村股,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如未按上述要求提出申请的,附件:东源县2021年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区域绩效自评报告.doc东源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