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市属企业:根据有关部门审查意见,现将《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昆政办〔2023〕52号)中第2页“一、支持核心产业导入”中“支持人工智能及其关联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建设人工智能产业赋能中心等双创载体,经综合评定后给予20—100万元资金补助及租金减免支持”修改为“支持人工智能及其关联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建设人工智能产业赋能中心等双创载体,经综合评定后给予20—100万元资金补助”,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7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分享到:政策问答我对政策有疑问1.政策看不懂,如果您对昆明市出台的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留言提交给我们,3.您所提交的个人信息仅用于“我对政策有疑问”结果反馈,市政府门户网站承诺将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留言内容:500/500*手机号:*短信验证码:发送验证码提交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