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需安排政府投资资金的项目集中报送镇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并明确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单位(是否有代建需求)、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资金筹措计划、未来三年投资计划及政府投资资金需求、建设进度计划、“多规合一”合规性审查情况以及用地、规划、稳评、节能审查等工作进展情况,第十二条建设单位编制年度预算工作时一并向中山市财政局大涌分局提请投资年度计划,由中山市财政局大涌分局收集汇总会同镇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后联合编制大涌镇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第三章审批程序第十六条政府投资项目经镇政府批准纳入预备项目库的,初步设计确定的投资规模、建设规模不得超过镇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范围,林业、湿地公园等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分别由镇交通、水务、自然资源等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审核,经行业主管部门征求镇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中山市财政局大涌分局意见,设计单位应严格依照经批准的概算总投资额和初步设计方案、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内容、建设标准进行施工图设计,项目业主单位应会同项目建设单位列出复核后工程总投资各子项概算调整对比明细表,由项目业主单位会同项目建设单位就超概算投资情况报请镇政府同意,第三十二条中山市财政局大涌分局应根据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按工程建设进度分期拨付建设资金,第三十三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财务管理,第三十四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政府投资项目建成后开展(交)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工作,(三)镇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和中山市财政局大涌分局负责监督检查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执行。